Monday, July 28, 2008

当同事或当恋人 - 吴淡如

(本文取自于吴淡如在七月二十七日,第1074期“早报周刊”的专栏)

“办公室容易变成近水楼台,办公室恋情也很容易被破坏。恋爱,总是越少人参与及旁观越好。”

办公室恋情是容易的。当单身男女一起奉命合作一个案子时,由于有了共同的目标,必须配合彼此节奏,本来想看两不对眼的人,常会因此撞击出火花来。

芸秀本来觉得大鹏很臭屁,大鹏也觉得芸秀很高傲,两人本来不说话,但奉命一起负责某个专案,南下多次,竟然因此离开原来的男女朋友,变成一对。

怕大家说闲话,变成一对后不敢公开,只能变成地下情;虽然男未婚女未嫁,交往并不违法,但怕同事们都看过他们以前的男女朋友,一定会说闲话。此外,办公室恋情的弊端不少;两人若不和,脸色有点不对,都会让老板为难,同事看热闹,将来万一分手,更是让人笑话了。

芸秀和大鹏都在考虑,是否必须有一个人离职比较好?要不然,两人好像在做贼似的,偷偷摸摸,还真难受。

这当然得看公司。现代的公司两极化,有的很欢迎夫妻档,觉得两个鸡蛋愿意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更有向心力(直销业和服务业大多不反对),但有些公司就十分不喜欢,那么,谈办公室恋情的人就必须为爱另谋高就了。

办公室容易变成近水楼台,办公室恋情也很容易被破坏。恋爱,总是越少人参与及旁观越好。

目前聪明的办公室情人,不乏那些在发请帖后才让大家知道:真高招,原来你们老早就在谈恋爱!不让感情见光死,是最减少麻烦的。

无论如何,不由自主已把办公室变成“婚姻介绍所”的情人,注意一下守则:

一,不要以私害公,工作一定要先做好。

二,不要因为跟情人吵架,就让周遭氛围一起闹僵。

三,不要逾越权跟体他处理公事。

四,别找办公室里的任何朋友投诉任何对对方的不满。

五,就算他受了委屈,你也得秉持客观,不为他出气。

如不遵守,想要爱情与工作双赢,在同一个办公室实在难。

(传自台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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